報名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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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學分班(日間上課):
具備下列碩士班報考資格者,皆可選讀:(1)大學畢業 (2)三專畢業滿兩年 (3)二專、五專畢業滿三年。
碩士在職專班學分班(夜間或假日上課):
具備碩士班報考資格(同上)後,加上至少滿一年之工作經驗(不含服役年資)
※凡具碩士班報考資格者,報名須檢附相關學歷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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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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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日起~100年02月16日(三)截止
※100年2月24日正式上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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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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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現場報名
2.通訊報名(以郵戳為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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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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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縣中壢市健行路229號 清劭館2樓C201室 推廣教育中心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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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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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查詢簡章所附選修課程,填妥報名表後另附上
(1)最近三個月內二吋脫帽半身照片兩張
(2)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(3)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各乙份,郵寄或親至本中心繳交相關審核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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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費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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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碩士班 每學分/時 4,000元
◎碩專班 每學分/時 4,800元
※依教育部規定,碩士學分班每學期最高可選讀9學分。
※若課程之學分數與學時數不相同時,以學時數為收費標準。
※請於100年2月16日(三)前完成繳費程序,報名方為正式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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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修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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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選修課程限制:
可選修之課程,以本校碩士各班所開設之課程為原則。
2.人數限制:
各課程原班修讀人數在20人以下,附讀錄取人數補足至20人為止。
各課程原班修讀人數在20人以上,附讀錄取人數以原系班人數百分之十為限。
若相同課程的報名人數超過15人,則另開專班授課。
※注意:若報名人數超過上述標準,則以報名先後順序優先錄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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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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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錄取後,在登記課程時,請注意課程是否有衝堂現象。
2.繳費時,請攜帶身分證及學歷證件正本至本中心核驗。若非現場繳費,則請於第一週上課日前完成檢驗程序。
3.因學分班生不具學籍,若涉及兵役問題,則依兵役法相關規定自行處理,校方不出具證明辦理緩召。
4.課務及成績管理悉依本校教務相關規定辦理,課程修畢經考試及格,由本校推廣教育中心發給學分證明。
5.同一科目缺課超過授課時數三分之ㄧ者,該科目視同未修習,將不發給學分證明。若需請假,請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則,完成請假手續。
6.學分班生日後經本校相關入學考試錄取為正式生後,已選修及格之科目學分得依抵免學分辦法予以抵免。
7.部分課程若有選修人數上限問題,則須待全校第二次加退選截止日後,本中心方另行通知完成繳費手續。
8.報名後若要變更選修課程,申請以乙次為限,最遲須於開學後一週內完成,逾期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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